信息来源: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7-15 浏览:325
各物业服务企业: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物业管理区域的疫情防控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但仍存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意识松懈、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为进一步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疫要求,现将近期检查中发现的未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的案例通报如下:
一、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项目金蝶软件园卡口工作人员未督促全部进入人员扫“场所码”。
二、深圳市海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项目海岸城购物中心卡口工作人员未督促全部进入人员扫“场所码”。
三、7月11日,深圳市军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项目龙城花园的卡口工作人员对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入人员予以放行。
上述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和《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5号)。
根据《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已对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军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海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不良行为认定告知书》。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立即对所有在管项目开展警示教育,一是按照《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5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必查,落实白名单管理,进出须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按照辖区街道、社区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二是尽快报送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白名单”和引导工作(学习)场所内的企业申报应急管理“白名单”,并将工作(学习)场所内的企业的报送情况反馈我局。
特此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14日
附: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5号
编辑:施冰冰
校审:周锦春